焦点资讯: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指标使用范围的通告

深圳交通   2023-06-01 17:10:26
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

小汽车指标使用范围的通告
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调整情况,为切实解决我市新能源小汽车车辆登记上牌问题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将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作为我市国产新能源小汽车认定标准(进口车型规则不变),不再以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为认定标准。现就调整我市新能源小汽车指标使用范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自2023年1月1日起,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用于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所列的纯电动小汽车,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、燃料电池小汽车的车辆登记;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用于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所列的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小汽车、纯电动车小汽车,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、燃料电池小汽车的车辆登记。

特此通告。
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

2023年6月1日

为了让大家可以更清楚这个细则

【小仙女课堂】又来开课啦

▼

01

为什么要做这个调整?

首先我们要了解

原先我们的

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》

(深交规〔2019〕2号)中

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的使用范围

参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

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

(以下简称《推广目录》)

但该《推广目录》于2023年1月起不再更新

为保障新上市且未纳入《推广目录》的

国产新能源车顺利上牌

特此对新能源小汽车指标使用范围进行调整

02

2023年1月1日后

通告发布以前购买的车如何上牌?

《通告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

新能源小汽车指标均采用新的使用范围

2023年1月1日后

通告发布以前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

只要符合《通告》要求

均可以正常上牌

03

新范围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?

我国所有道路机动车辆

在上市前均需在《产品公告》上公示

《推广目录》是《产品公告》中

符合新能源推广条件的车型合集

即《推广目录》是《产品公告》的子集

因此本次调整总体上

扩大了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的使用范围